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令第682号,2017年10月1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规定和要求,于2023年7月13日将项目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有建议意见,请于2023年8月10日前(20个工作日)提出。
公示单位:唐河县民泰混凝土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总
联系电话:13782097836
项目名称:唐河县民泰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20万立方米混凝土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南阳市唐河县张店镇乔庄村
建设单位:唐河县民泰混凝土有限公司
公示日期:2023年7月13日至2023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