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23年度河南省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豫环办〔2023〕11号)文件,本企业被列入2023年河南省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名单。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环境保护部令第38号)和《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环办科财〔2020〕27号)、《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指南》(环办科技〔2018〕5号)、《河南省清洁生产审核实施细则》(豫发改环资〔2018〕161号)等文件要求,本企业拟委托南阳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从技术上支持企业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根据《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指南》(环办科技〔2018〕5号)及《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原环境保护部第38号令)中“在当地主要媒体、企业官方网站或采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布企业相关信息”的相关要求,现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向公众公示我公司产排污情况。请社会各界对我公司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
审核后污染物排放和企业基本情况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