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召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发展规划(2022年-2035年)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本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应征求公众意见。现将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规划名称及概况
规划名称:南召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发展规划(2022年-2035年)
规划概况:南召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原名南召县产业集聚区,位于河南省南阳市南召县,是河南省政府首批确认的180个重点发展的集聚区之一,根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同意南阳市开发区整合方案的函》(豫发改工业函[2022]23号),于2022年3月更名为南召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南召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分为县城开发区片区、云铸工业园片区、长岭工业园片区。目前开发区已进行两轮规划,上一轮规划期限为2012~2020年。目前,南召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委会已委托河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基本编制完成了《南召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发展规划(2022-2035)》。
依据《河南省开发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开发区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豫开[2022]8号),受南召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委会委托,明阳科技(河南)有限公司基本编制完成《南召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发展规划(2022年-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规划期限:2022-2035年
规划范围:南召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总面积10.18平方公里,分为县城开发区、云铸工业园片区、长岭工业园片区。县城开发区四至边界为:东至二广高速,南至G207,西至城区西环路,北至平安路,,面积758.01公顷。云铸工业园片区四至边界为:东至工业路东200米处,南至规划的云铸大道,西至焦柳铁路,北至S323,面积97.65公顷。长岭工业园片区四至边界为:东至二广高速西侧800米处,南至二广高速五朵山高速口,西至S333西侧400米左右处,北至延岭沟自然村,总面积162.76公顷。
主导产业:非金属材料、装备制造、生物医药。
空间布局:县城开发区片区空间规划结构为了“一轴一心四片区”的格局;云铸工业园片区主要发展黑色金属冶炼铸造;长岭工业园片区以非金属材料为主导产业。
二、环境保护对策及措施
1、水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入驻企业推广清洁生产工艺,减少企业的用、排水量;采用雨污分流的排水体制,提高企业的水循环利用率;对入驻企业的能耗和水耗进行综合评估,对水耗大的项目进行严格控制;区内污水不得直接排入地表水体,须送入配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逐步关闭自备井;防止风险物质流入地表水体。
2、环境空气保护对策措施
县城片区逐步实行集中供热,减轻锅炉废气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加强区内企业的废气污染物治理措施,保证其达标排放;控制区内污染物排放总量不超过环境承载力;优化产业布局,严格控制入驻项目的引入条件,对排放有毒有害气体、严重影响人体健康的项目,必须从严控制;合理布置绿化区域,扩大绿化面积。
3、声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入驻企业施工期应采用低噪施工机械和先进的施工技术,对施工中所用的高噪声设备应采用合理布局并在周围设置隔声装置;入驻企业应合理布局,对高噪声设备布置在离厂界和周围敏感点远处,确保厂界噪声达标;加强区内交通组织和管理,减轻交通噪声的影响。
4、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对策措施
区内产生的一般固废,可由开发区统一负责处理和处置,对垃圾要做到分类收集和处理,尽量实现固废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建立区域废物回收体系,在固废集中分类收集的基础上,建立固废回收利用调配管理网络,实施固废的有效调配管理;对于区内的危险固废应按照国家有关危险废物处理、处置的有关规定,进行安全处置,严禁危险废物混入一般固废进行处置。
5、生态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在开发区开发建设过程中应注意保护生态环境的原质原貌,尽量减少干扰和破坏;对于区内工业企业用地、道路交通用地等产生的土地侵占,应通过绿地系统补偿措施使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得到修复;加快区域集中供热、供气和供排水及废水、固废治理设施的建设进度,最大程度减少污染物排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对开发区的开发建设应优化布局、适度开发,最大限度的减少工业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三、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南召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发展规划(2022-2035)符合国家相关政策,与其它相关规划相符,开发区的产业定位、布局、结构和规模合理。在做好本次评价提出的规划方案调整建议和污染防治减缓措施,入驻企业满足评价提出的集聚区准入条件的前提下,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规划建设可行。
四、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机构:南召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张科长
联系电话:15083302518
五、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明阳科技(河南)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377-63581318
六、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和公众意见表的获取方式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纸质版报告书可联系建设单位索取。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包括本项目环境影响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可以在信息公开后,自行下载公众意见表,以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附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
环评-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