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第二批典型案例
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第二批典型案例
典型案例目录
案例一
天津某区监督某街道办事处
违规安排第三方实施行政检查案
案例二
贵州某县监督县交警大队
无执法资格人员独立实施行政检查案
【关键词】
执法监督 无执法资格人员独立执法 扫码入企
【基本案情】
2025年4月,贵州某县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查阅行政执法检查台账及记录表发现,2025年3月,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2名辅警涉嫌独立对当地多家企业实施行政检查。针对此问题,县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依法开展监督。
【监督处理】
经调查核实,涉案2名辅警独立实施行政检查情况属实。县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依法制发《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要求县公安局举一反三,系统治理。县公安局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交警大队负责人及2名辅警进行了谈话提醒和批评教育。同时,按照“扫码入企”要求,由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申请、出示检查二维码后入企检查,实现执法检查全程留痕、全程监督,从源头上防范乱检查问题。
【典型意义】
无执法资格人员违规独立开展执法活动,违反行政执法行为合法性的基本要求。《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规定:“严禁未取得执法证件的执法辅助人员、网格员、临时工等人员实施行政检查。”“实施行政检查时,执法人员要主动出示执法证件,人民警察要出示人民警察证件。”本案中,县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查阅台账,精准发现辅警违规独立实施行政检查的问题,督促县公安局对交警大队负责人及涉事辅警作出处理,明确了执法辅助人员与正式执法人员的权责边界,倒逼执法部门强化内部人员管理与资格审查,杜绝辅助人员独立执法。同时,运用“扫码入企”破解症结,从事前申请、事中规范、事后评价三个方面,全方位推动行政执法检查效能提升。
案例三
内蒙古区市两级共同监督某市
应急管理部门检查方式不合理案
案例四
湖北某市监督指导市生态环境局
自查整改检查频次过高案
案例五
河南某县监督县消防救援大队
违规设定罚没指标案
案例六
江西某县监督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
违规罚款案
案例七
山东某县监督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罚款决定事实认定不清案
案例八
吉林某县监督指导县林业局
自查整改重复罚款案
【关键词】
自查自纠 重复罚款 信息共享
【基本案情】
2025年4月,吉林某县林业局在自查过往案件时发现,对某合作社侵占林地修建构筑物的处罚决定,与此前该县自然资源部门查处的违法占地行政处罚决定,存在交叉认定违法占地面积、重复罚款的问题。县林业局立即启动整改纠错程序,并将有关情况同步通报县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
【监督处理】
县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与县林业局、县自然资源局共同研究推进整改工作。经研究,县林业局撤销原行政处罚决定,重新对案件违法事实进行认定,并于2025年6月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在县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指导下,县林业局与县自然资源局建立信息共享工作机制,防止重复处罚情况再次发生。
【典型意义】
重复罚款违反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加重企业和群众的负担,严重削弱行政执法的权威性与公信力。本案中,县林业局自查发现重复罚款问题,展现自我纠错的担当。县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迅速介入,与县林业局、县自然资源局协同推进整改,督促指导县林业局依法全面认定事实,重新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同时,以个案整改推动制度建设,建立信息共享工作机制,打破部门间信息壁垒,实现数据互通、执法协同,提升整体行政执法效能,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来源|司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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